國軍基本體能採多元訓測方式實施,維持上肢肌群、腹部核心肌群、心肺耐力、柔軟度等4類12項訓測項目。專業體能由各司令(指揮)部依兵科及任務特性研擬符合作戰屬性之訓項,納入年度訓練計畫大綱訂定,俾提升訓練成效。
志願役軍、士官每年均須至國軍體能鑑測中心完成鑑測;志願役士兵及義務役人員除配合駐地每月施測,年度須由上校階(含以上)主官(管)編組鑑測人員,以人工方式施測,且成績登載於訓練管理系統備查。
各軍司令(指揮)部請於114年12月10日前呈報部隊體能戰技驗證實施計畫;並管制所屬運科中心於114年12月15日前將運動科學師資班招訓計畫函文三軍部隊運用。(訓次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