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率真
今年9月上旬,中共媒體對外宣布,天津市委原常委、「組織部」原部長周德睿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重慶市市公安局原一級巡視員何內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調查。自2012年中共領導人習近平上臺以來,中國共產黨發動了一場規模空前的反腐運動,主要在清洗黨內腐敗分子,重塑政治生態。這場運動以其廣度、深度和力度,是中共歷史上前所未有的。
中共反腐運動具有2面性:它利用打擊具體腐敗案件、來提升中共政府的形象,但同時,由於其依賴人治而非獨立法治,且主要服務於權力集中,這場運動並未能從根本上解決體制性腐敗的根源,也未建立起有效的長效監督機制。因此,反腐運動往往被外界視為一場服務於政治目標的權力重塑行動,而非一場真正意義上的制度性反腐。儘管中共官方宣稱反腐已取得「壓倒性勝利」,但仔細審視這場運動的本質、策略和結果,不難發現其背後的深刻矛盾與侷限性。
虛名打貪 內部鬥爭為實
自2012年反腐運動正式啟動以來,其最顯著的成果莫過於對大批高層官員的查處,打破了中共長久以來的「潛規則」。在2012年至2017年的「十八大至十九大」期間,共有6名副國級高官、20名正部級官員以及130名副部級官員被查處。其中,2014年1月周永康作為前「政治局」常委被開除黨籍,是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界限。這無疑向黨內發出了強烈的震懾信號,展示了領導人整頓及清洗異己決心。
然而,這種震懾力其基礎並非建立在獨立司法體系之上。中共的反腐體系核心是「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紀委)和後來的「國家監察委員會」。這些機構直接對黨中央負責,而非對國家法律負責。儘管中共聲稱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實現了「監察全覆蓋」,並制定了「監察法」以提供「法律保障」,但批評者指出,這些法律和機構本質上是為黨的意志服務的,即打貪是虛,整肅為實。
在缺乏權力分立、媒體自由監督和公民社會制衡的體制下,反腐運動的執行仍然充滿人治色彩。反腐的目標往往是政治上失勢或不忠於最高領導人的官員,而非所有腐敗分子。這種選擇性執法未能建立真正的法治環境,反而加劇黨內權力鬥爭的猜疑,使官員們在「不敢腐」的同時,也非常擔心會站錯隊。
人事控制 鞏固領導權力
中共官方將反腐運動定義為一場旨在淨化政治生態、增強民眾對黨信任的鬥爭,涵蓋政府部門、軍隊和國企,對各領域腐敗進行廣泛打擊。然而,批評者認為,這場運動的根本動機並非建立清廉體系,而是鞏固最高領導人的權力。其實,腐敗在中共政治經濟體系中是系統性的,根源於權力高度集中、缺乏透明度,以及非市場化的資源配置。官員的權錢交易、裙帶關係和腐敗網路,是其權力結構的內部核心。真正的制度性反腐,需要政治體制改革,如限制最高權力、權力分立、保障新聞自由和公民權利。然而,中共的反腐運動恰恰相反,它是在加強黨的絕對領導和權力集中的前提下進行的。
例如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等高官的落馬,雖然被視為「重大成果」,但這些人物多為前任領導人親信,他們的倒臺也瓦解了其他派系的影響力。這種情況在「20大」後持續體現,魏鳳和與李尚福2位「國防部」部長相繼落馬,儘管官方稱之為軍方反腐深化的證明,但外界認為這是對軍隊進行不透明整肅與人事控制的結果。近年來,包括張陽、苗華、李玉超、劉亞洲等7名上將,以及至少19名中將和59名少將落馬,這場清洗更被廣泛解讀為清除異己、鞏固對「槍桿子」控制的政治手段,使「反腐」成為實現「絕對忠誠」的工具。
腐敗依舊 缺乏獨立監督
當前中共的反腐已進入「常態階段」,對外宣傳已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局面,並聲稱將在「法治軌道上持續深化」。然而,這3個目標迄今仍面臨巨大挑戰。
首先是「不敢腐」的脆弱性。其主要依賴高壓震懾,效果短暫。一旦權力交替,腐敗易死灰復燃。缺乏獨立司法監督下,腐敗者常因政治原因被懲處,而非違法,這種「選擇性執法」並未形成法律威懾。
其次,為「不能腐」的空洞化,「不能腐」需要有效的制度設計,例如財產公開、獨立監督、透明的權力運行機制等。雖然成立了「國家監察委員會」,但這個機構本身是「黨」領導下的,缺乏獨立性。官方並未推動官員財產公開制度,這項被公認為最有效的反腐措施始終沒有成功。在缺乏透明度和外部監督的情況下,官員腐敗的狀況依然存在,只是從檯面上轉移到了檯面下。
最後,是「不想腐」的假像,「不想腐」涉及對官員思想和道德的改造。在缺乏制度性保障,且權力依然是獲取財富和特權的捷徑時,僅僅依靠思想教育和紀律約束,很難從根本上改變官員的行為動機。
因此,雖然中共一直稱反腐運動「為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奠定了堅實基礎」,但事實是,這場運動所依賴的「人治」模式,與現代法治國家的治理理念背道而馳。它在短期內可能對政治生態產生部分影響,但其未能觸及腐敗根源的本質,使得反腐鬥爭持續陷入永無止境的循環。
中共的反貪腐運動是一場充滿矛盾的鬥爭。它對外宣稱成功打擊大量腐敗分子,特別是高級「老虎」,但是否能贏得大部分民眾的支持,仍未能證實。從根本上而言,這場反腐運動並未真正成功。因其未能在中國大陸建立起一個獨立、公正、透明的法治體系,來根除腐敗,使反腐成為一種服務於最高權力集中的政治工具。在沒有獨立法治和公民社會監督的環境下,腐敗只會改變形式,而不會消失。
腐敗是中國大陸的普遍特徵,也是中共面臨的一項挑戰,原因在於權力高度集中在中共手中,連法治觀念也以黨為中心(以黨領政、以黨領軍),中共政權的腐敗現象主要是由於權力集中、缺乏獨立的監督或問責,不論在高層或地方,都存在追求升遷與致富的不當動機。中共官僚體制的這些特點在許多方面助長了腐敗,只要黨的權力依然不受制衡,反腐鬥爭就永遠無法到達終點。
(作者為中國大陸問題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