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近年被鑑定出的特殊教育學生漸增,多數採「融合教育」方式進入普通班級,教師須花更多心力照顧。教育部今(26)日表示,已經發函請各縣市依法妥適調整各校班級人數,每班可降1到3人。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臺灣長期推動融合教育(讓特教生在普通班級學習,而非隔離到特教班、特教學校),以112學年度為例,高中階段有2.3萬人,其中2.1萬人安置在普通學校。
全教總指出,照理普通班每收1名特教生,人數應該減少1到3人,但在實際操作下,特教生安置到普通高中是採「外加」,核定招生名額未預留彈性,導致班人數不減反加,甚至突破班級人數上限,讓教師負擔更大。
對此,教育部表示,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調整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及協助辦法」第4條規定,學校可申請調整班級人數,每安置身心障礙學生1人,可減少班級人數1到3人。
教育部已發函(臺教授國字第1135703582號函)請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妥適調整班級人數,並提供教師相關人力資源協助。
教育部指出,高中同一類科或班級因招收特教生,導致總人數超過規定,可申請逐年減少每班招生人數,以併入外加人數後,不超過通案核定的人數為原則;教育部要求縣市定期檢討成效,但也提醒在調減招生人數時,須一併考量學區內普通學生的就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