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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提高鳳凰風災救助 災損慰助金最高10萬

發佈日期:2025/11/20 16:48 點閱:16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日在行政院會拍板「鳳凰颱風災害救(協)助事項」,提高多項救補及貸款,並指示依從優、從寬、從速原則執行。(行政院提供)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日在行政院會拍板「鳳凰颱風災害救(協)助事項」,提高多項救補及貸款,並指示依從優、從寬、從速原則執行。(行政院提供)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鳳凰颱風對宜蘭、花蓮縣造成嚴重災情,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0)日在行政院會拍板「鳳凰颱風災害救(協)助事項」,對於罹難者,死亡撫恤提高到100萬元;並提高淹水補助,依淹水高度區分為3部分,最高補助10萬元;另新增災害復工貸款和原有貸款,提供利息補貼。卓揆指示依「從優、從寬、從速」原則執行。

 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今(20)日在行政院會報告「鳳凰颱風災後救(協)助事項」指出,針對受災淹水戶,中央啟動分級的專案慰助機制,在原有補助規定之外,有3項增加發給的補助慰助金包括淹水深度達30公分者發給1萬元;淹水達50公分者發給2萬元,並經證實有財損再加3萬元,最高可達5萬元;淹水超過100公分者則發給2萬元,並經證實有財損加8萬元,最高可達10萬元。行政院已責成經濟部與地方政府保持密切聯繫,依地方政府實際勘定的淹水戶數,務必以最快速度將慰助金發放至受災戶手中。

 為確保地方經濟命脈不致中斷,政府也規劃企業協處方案,協助商家災後復原。措施包括針對新增災害復工貸款和原有貸款,提供利息補貼;並針對災區商家,發放生財器具修繕援助金,每家 1 萬元。這些經濟協助將有助於受災企業迅速恢復營運。

 在死亡援助方面,比照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罹難者的標準,將中央慰助金提高至100萬元。災防辦表示,此次鳳凰颱風侵襲,蘇澳有仍有1名不幸死亡民眾,依現行規定中央慰問20萬元、賑災基金會慰助40萬元,將比照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罹難者的標準,中央慰助金提高至100萬元,以充分展現對罹難者家屬的最大安慰。

 卓揆聽取報告後表示,因鳳凰颱風受災的花蓮縣鳳林鎮及萬榮鄉,符合「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的災區範圍,適用上毫無疑義,確保花蓮地區災後重建資源到位。至於專案提高的救助經費,請主計總處優先以第二預備金支應;企業協助利息補貼部分,以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應。

 卓揆也請政委陳金德持續督導該案救助事項,依「從優、從寬、從速」原則執行,請中央各部會於救助專區建置資訊圖卡,務必簡明易懂,讓民眾可清楚掌握自身權益,全力協助受災民眾與企業進行災後復原與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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