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大學學測、分科測驗等使用的直尺有嚴格規定,大考中心今年公布不可使用直尺的樣例,供考生參考,應考直尺只能有量測用的刻度和數字,不能有其他符號或圓形、橢圓、拋物線等,換言之,有不同大小的「圓洞」設計,或印有各式圖案與符號,即便是掛孔,都納入「不可使用」的樣例。
115學年度學測將於民國115年1月17日至19日登場,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舉辦試務說明會,大考中心主任張新仁特別提及,今年簡章中新增附錄,明確說明直尺、三角板、量角器的相關規範。
依照簡章規定,直尺的材質可以為塑膠、木製、金屬製,但關鍵是上面的資訊,除廠牌標誌外,僅可有量測用的刻度及數字。
大考中心向媒體解釋,115學年度考試規定並沒有改變,但近年考生攜帶的各類直尺樣態很多,為了讓考生更清楚了解規定,特別在簡章新增附錄八的圖示,並說明不能使用的理由,包括「涉及符號或各種圖形,例如圓、橢圓與正方形等」以及「涉及非量測用的數值、數學式」。
大考中心解釋,會規定直尺上不能帶有不同大小的圓孔設計,是要避免在考試當下,考生對試題上的圓洞大小有不同解讀,進而影響作答時間。
考生如果只是攜帶不符合規範的直尺,沒有其他違規舞弊行為,並不會被扣減成績,但監試人員發現後將代為保管,於試畢後才返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