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針對外界關切淘寶、拼多多等境外電商產品進口應予納管,經濟部今(5)日說明,我國並未開放中國電商落地設點或經營電商平台,目前淘寶、拼多多等均未取得相關許可;經濟部也未核准淘寶在臺經營電子商務平台,因此淘寶在臺依法不得落地經營,且實際上也未落地經營。
經濟部指出,行政院已責成數位發展部、財政部、交通部等跨部會研商加強境外電商的管理,就邊境關務管控、數位電商管理及郵件、物流等面向提出強化措施。
經濟部表示,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規定,大陸地區業者若要在臺從事投資或經營活動,須事先申請主管機關許可。陸委會日前也已明確說明,我國依法並未開放中國電商落地設點或經營電商平台,目前淘寶、拼多多等均未取得相關許可。
經濟部進一步指出,淘寶公司曾於民國107年依前述法規,由經濟部核准在臺設立分公司,登記業務項目為「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及「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等二項,主要負責「中國淘寶網臺灣站」之幣別轉換、資料維護等作業。但經濟部並未核准其在臺經營電子商務平台,因此淘寶在臺依法不得落地經營,且實際上也未落地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