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振祿/桃園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昨(24)日23時許接獲星宇航空地勤人員通報,指稱星宇航空JX805班機(自東京成田飛往台灣桃園國際機場)上,一名旅客在機艙6K座位違規抽紙菸,引發空服人員關注。該航班於23時5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停靠於A4登機門,地勤人員隨即請求航空警察到場處理,以維護機場秩序及飛航安全。
航警局保安1-2分隊迅速派遣警力前往現場處理。經調查,涉案旅客為本國籍男子呂O安(男,88年次)。據星宇航空空服人員表示,呂姓旅客於飛行途中在客艙6K座位抽紙菸,違反民用航空法規定。空服人員上前制止時,發現該旅客於機上飲用兩瓶白酒後,情緒顯得異常激動,不僅不聽勸阻,甚至出現失控行為,嚴重影響機艙秩序。空服人員立即通報機長,並在航班落地後聯繫航警局尋求協助。
警方抵達現場後,呂姓旅客情緒依然亢奮,不僅拒絕配合調查,還對處理員警大聲咆哮,使用三字經等不雅言語辱罵,並比出不雅手勢,公然挑戰公權力。為確保現場安全及維護機場秩序,警方依法對呂姓旅客實施強制措施,將其上手銬並予以逮捕。隨後,呂姓旅客被帶返航警局接受進一步調查。警方對其進行吐氣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高達1.17MG/L,遠超法定標準,顯示其嚴重酒醉狀態。全案依《民用航空法》第119條之2第1項及妨害公務罪嫌,移交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續行處理。
航警局強調,機場是重要的國際門戶,飛航安全與機場秩序至關重要。根據《民用航空法》第119條之2第1項規定,旅客在航空器內抽菸屬違法行為,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而妨害公務則可能面臨《刑法》第135條規定的刑事責任,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呂姓旅客的行為不僅危害飛航安全,也對其他旅客及機組人員造成困擾,警方絕不姑息此類違規行為。
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航警局呼籲旅客嚴格遵守航空法規,切勿在機上吸菸或從事其他違規行為。同時,警方提醒,酒後失控不僅可能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對公共秩序構成威脅,旅客應保持理性與克制。此外,航空公司與機場管理單位也將持續加強機艙內的安全管理,確保每位旅客的旅程安全無虞。
本次事件凸顯航空警察在維護機場秩序與飛航安全上的關鍵角色。航警局表示,將持續與航空公司及機場管理單位密切合作,透過嚴格執法與宣導教育,杜絕類似違規行為,確保桃園國際機場作為台灣重要門戶的良好形象。航警局再次重申,公權力不容挑戰,任何危害飛航安全或機場秩序的行為,都將依法嚴辦,以保障所有旅客的權益與安全。